2010年11月17日专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2010年11月18日涂附磨具分会会员大会批准
一、总则
中国机床工具工业协会涂附磨具分会专家委员会是分会理事会领导下的直属参谋性质的组织。对分会和秘书处的工作,对行业的科技创新、生产经营、低碳环保以及发展方向提出建议和意见;调研行业发展和改革情况,为政府制定产业政策、发展规划、改革方案以及有关技术、经济政策,提供意见和建议;推动行业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结构,实现可持续发展,规范行业的各项经营、技术、标准和信息制度,为我国涂附磨具产业由大变强做出贡献。
二、组织机构
⑴专家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组成。
⑵委员由分会理事会颁发证书确认。
⑶委员会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
⑷委员会设兼职秘书一名,常设办事机构设在分会秘书处。
⑸ 委员会的经费来源包括3部分:分会出一部分、企业捐赠一部分和专家委员会课题收入提成一部分。
三、 委员条件
⑴从事涂附磨具及相关行业技术和管理工作20年及以上,具有高级职称,取得一定成绩,关心行业的发展,在行业有一定知名度。
⑵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⑶经济效益或技术成果显著的企业家、专业技术人员不受专业年限和职称的限制。
⑷委员人选具有广泛性,兼顾大、中、小企业;老、中、青和领导、技术、管理人员;生产、材料、用户、科研、高校等各方面。
四、 委员的产生和资格取消
⑴ 分会秘书处根据会员和理事会的意见提名;
⑵ 委员提名和相关资料在网上公布,广泛征求意见;
⑶ 专家委员会委员讨论和投票通过;
⑷ 分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批准。
⑸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由分会秘书处提名,专家委员会委员讨论和投票通过,分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批准。
⑹ 委员资格取消:由于委员违背委员条件、长期不参加委员会活动、委员自身要求或委员所在单位要求,经专家委员会讨论通过取消资格,交分会秘书处备案。
五、 工作内容
⑴ 发表论文、提出建议和提案,对分会长短期规划提出意见和建议。
⑵ 加强委员之间、委员与协会会员之间、委员会与行业内外的交流与合作。开展与上下游相关行业、与国外同行的合作与交流。
⑶ 定期开展专家巡视活动。
⑷ 总结上年度的工作,讨论安排本年度工作,通过委员会给协会和行业的意见和建议。